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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讲解《城乡规划法》

时间:2008-07-22  来源:淮北新闻网  作者:陈万垒 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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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办法律讲座,邀请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董扬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

董扬在讲座中详细地阐述了《城乡规划法》立法的原因、目的、意义和立法的内容,对《城乡规划法》与《城市规划法》进行了比较,并就城乡规划提出了自己独到的看法。董扬强调,贯彻《城乡规划法》,要加速完善城乡规划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端正城乡规划建设的指导思想,推动城乡规划管理体制的改革,要以多种形式宣传《城乡规划法》,科学编制城乡规划,依法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旭,副主任张明华、程国全、周西敏、杜文灵,以及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县区人大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在现场聆听了讲座。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盛运鸿主持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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