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区域振兴规划与调结构、促民生的国家战略可能会冲突。我国当前的中心任务是调结构、促民生,尤其是经济结构调整的任务十分繁重。但这种明显基于地方利益特征的“区域振兴计划”无一例外要进行大规模的基础建设,继续重复我国经济发展的老路。并且这些规划不排除是各地政府间相互竞争、相互攀比的结果。在当前财力并不宽裕的条件下,确保调结构、促民生的国家战略才是关键。
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连玉明也指出,各地区在实施计划的过程中,应当正确地认识和理解规划内容,在实施规划的过程中应当防止出现建设区功能的同质化以及产业的同构化,避免恶性竞争。否则很可能会出现重复建设等问题。
三大建议
全局统筹、合理布局、转变政府职能
区域振兴规划的出台,对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区域经济、促进民生改善的重要性,已经人所共知。但是,对于“区域振兴规划”遍地开花、各地政府竞相争取获得支持的现状,谢卫委员在其提案中道出了自己的担忧,并据此对如何制定和实施“区域振兴规划”,提出了三大建议。
一方面,国家相关部门应站在全局的高度,把经济振兴计划和国家的政治利益、民族利益、区域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一旦形成为国家战略,应该在相关的资源和政策上加以配套,以确保国家战略的有力实施。
另一方面,各地政府的相关区域发展计划应结合当地的产业链条、资源状况、人才结构进行布局。一些地区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经济热点的培育,本身就是地方政府实施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义,并不意味着一定要上升到国家战略。地方政府凭借其对地方经济的熟悉程度,完全有可能因地制宜走出适合地方经济特色的发展之路。
此外,转变政府职能是地方政府保持本地区经济发展的根本保证。长期以来,我国地方政府一直充当着本区域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和持续推动力。不过,在这个过程中,普遍存在政府介入过深的问题,民间的积极性难免受挫,为长期发展带来隐忧。当前地方政府应认真总结过去的发展之路,不断调整政府目标,把注意力放到当地民生和结构调整上。如果把注意力还是集中在要资源、要投入的老路上,这种发展模式的可持续性值得怀疑。
特别提醒
“区域振兴规划”要兼顾效率和公平
除了提出“三大担忧”和给出“三大建议”之外,谢卫委员还特别提醒,在制定落实“区域振兴规划”时,要兼顾效率和公平。
从效率来看,“全面开花”式的振兴规划,由于缺乏应有的重点,政策和资金的配套难以跟进。此外,各地以振兴规划为名,如果不防范重复建设,也难免对资金和资源形成浪费。如此一来,规划的效率必然会大打折扣。
从公平的角度看,不少区域振兴规划的出台,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并没有带来显著改变,却造成了大量的投机活动,给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隐患。
以海南国际旅游岛开发为例,在规划尚未公布之前,“先知先觉”的游资已经潜伏进去,大肆炒作当地房地产,使得海南的房地产价格从去年底以来一路飙升,三亚、海口的房价动辄数万元一平方米,形成房地产泡沫。游资(投机者)成为海南开发的最大受益者,而以当地市民的收入,则根本无法承受高房价,短期来看受益有限。此外,高企的房价、地价,无疑会进一步提高海南下一步发展的成本,对海南国际旅游岛的打造,形成制约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