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公共经济研究会、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共同举办了“城镇化进程中的市镇体制创新”专家座谈会。来自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九三学社中央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就城镇化发展和创新市镇体制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专家认为,随着城市群的逐步建立和形成,城镇行政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日益显现,需要适时调整城镇的行政体制。专家建议,要以发展中小城市为突破口推进城镇化,实现市镇体制创新。
市镇体制创新是城镇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命题,是城镇化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截至2009年末,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46.6%,拥有6.2亿城镇人口,形成建制城市655座。到2020年中国城镇化水平达到55%-60%,这意味着今后10年城镇化速度至少每年增长0.8-1个百分点,每年有1000多万人要进城。专家测算认为,按照这样的发展速度,要增加2亿多城镇人口,仅靠现有的 655个市是远远不够的。同时,我国城市群的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行政区经济”特征,这种“板块经济”模式使得城市群的发展备受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的制约和束缚。由于各级行政区划层次较多、分割繁细,城市群内部没有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整体定位,城市间缺乏整体规划与协调,在发展目标、产业结构、产业布局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各城市之间均存在较多的问题,导致城市群内部出现争资源、争项目、争中心的不良现象,带来了城市群资源浪费、重复建设、产业同构等诸多问题,影响和制约了城市群的良性发展。因此,以发展中小城市为突破口,推进城镇化,已经成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抓手。
为此,专家强调指出,在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市镇体制不能长期停滞不动,有必要选择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强、经济聚集程度较高、人口相对集中、公共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地区,通过市镇体制改革与创新,适度发展中小城市和特大型乡镇,承接现有城市地区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后转移的产业,承接城镇化进程中转移的农村人口,逐步发展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区和人口密集区,促进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统筹发展、全面发展。
市镇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可根据经济发展的不同水平,通过多样化的市镇设置模式具体实现。以市镇体制的调整促进区域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协调发展,增强区域竞争力。
目前,我国的市镇设置模式主要有两种――即“分”与“合”的模式。“分”主要指改革开放前的切块设市,即将县里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地方划出一块设市;“合”主要指改革开放以来,围绕中心城市进行的整县(市)设区,即“撤县(市)设区”。近些年来,由于城市发展的需要,一些中心城市将周边县部分或整建制划入市区,扩大了城市的空间范围。“撤县设区”较之“切块设市”,具有三方面的优势:首先,在短期内有效地扩大中心城市的发展空间,使城市产业布局与发展模式更趋合理有序;其次,整合县级单位的经济发展力量,扩大了中心城市规模,增强中心城市整体经济实力;第三,减少了一套行政机构,节约了行政管理成本,并实现了乡村地域型政区向城市型政区转化。中国城市发展的区域差异很大,布局比较分散,聚集规模还不够,有的中心城市被周边县(市)包围,发展空间受到限制,城市的集约优势难以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