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80年代,国际上开始开展有关生态城市的研究,各国相继对这一领域进行理论与实践的探索。1986年,江西省宜春市提出了建设生态城市的发展目标,并于1988年初进行生态试点工作。
宜春自古乃江南佳丽之地,是国家首批生态试点城市之一,这里气候宜人,风光旖旎。城南“不是黄山、胜似黄山”的明月山风景区以及那里的优质罕见的地热温泉都已成为旅游热点。
宜春历史文化悠久,历史上许多名人墨客像韩愈、郑谷等都在宜春留下名篇。这里还有中国最早的天文观象台鼓楼等多处历史文化遗迹。
发展至今,宜春定位为宜居城市,是与宜春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经济基础相适应。从区位上看,宜春中心城区的位置处于边缘角落,辐射力不强;从经济上看,宜春中心城工业基础薄弱,财源不足,市本级调控能力差,经济实力不强。再加上宜春地处新余和萍乡两座工业强市之间。因此,宜春城市发展既有竞争压力,又有发展机遇。在生态环境备受重视的今天,宜春市只有充分发挥生态方面的比较优势,扬长避短,做活“生态文章”,以生态建设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建宜居生态休闲城,既有利于宜春中心城乃至全市和谐发展,也有利于整个赣西城市群的建设。
自1988年正式开始生态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以来,宜春市广大干部群众对此都投入了极大的热情,依托大自然赋予的美丽风光和绿色资源,上下合力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城市,并取得了一系列的丰硕成果,宜春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称号。进入21世纪,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如何继续保持生态优势是宜春今后发展中一个重大课题。可以肯定,加强生态城市建设,既是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需要,也是促进宜春生态城市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当前,宜春提出的“打造中部地区最佳宜居城市”的目标正是基于城市发展需要所做出的正确定位和选择。
另外,走生态城市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之路也是由宜春市发展的内在要求所决定的。宜春市有着建设生态城市的良好和独特的条件,其山水格局为“四面环山相抱,城中秀江穿行”,自然风景优美,环境质量较高;工业化在起步过程中,排放物、污染物比很多工业城市少很多;历史文化也有一定积淀,挖掘、保护、利用好这些历史文化,将它们融合到生态城市建设中,将更好地突显生态城市社会和谐、自然环境和人文价值协调统一的理念。建设生态城市将会更好的保护、利用宜春的自然环境资源,使其价值得到充分的发挥。(作者: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刘琰) (责任编辑:刘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