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一线城市城市病日益严重,影响居民幸福感。其实,这是曲解“城镇化”必然带来的恶果。
有人在“城镇化”的口号下反常地扩张城镇人口的容量,随之而来的是房价奇高,学校膨胀,汽车繁殖加快,拥堵令人头疼,各种刑事案不断发生。随着人口的增加,城市各方面建设的投入也要相应加大。这就是某些人心目中的“城镇化”,但不是真正意义的城镇化。真正意义的城镇化应该有个明确的对象,即到底要把谁化为“城镇”。这个对象当然不是高山大海,没必要把它们化为城镇;更不会是城镇,没有把城镇“化为”城镇的说法,那么城镇化的对象肯定指的就是农村了,据笔者的理解,城镇化就是把农村建得大致具有城镇味的人居地方。由于不正确理解城镇化,把大部分可用于改变农村村容村貌的财力物力放在城镇增容上,结果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农村人越来越不安心农村,拼命往城市里挤,城市人被压得喘不过起来,性急的人开始骂娘。
城市当然要建设、要发展,但城市的发展不是通过满城都是人来体现,更多的是通过城市的文明程度来体现,如整洁的街道、整然有序的交通状况、适量的高楼大厦、和谐的人际关系、良好的社会治安、浓厚的文化气氛、充足的商品供应等等。一般地,许多城市是地方的政治、经济、商业、文教卫生中心,折射出这个地方的文明程度,因此重视城市建设并没有错。但不可忽视的是,城市发展和农村发展是国家发展的两条腿,仅靠一条腿走路很难走得太远。畸形的发展城市,严重的忽视农村,是一条腿走路,是木桶理论的翻版。
因此要医治城市病,应尽快注重农村的建设,对农村的路径小桥、人居环境来一番彻底改造,让人走进村再也看不到断垣残壁,看不到满地垃圾,雨天看不到满是泥浆的小路,看不到随处都有的出恭处。农村人居环境上了档次,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后,当然仍会有农民进城打工,但可以是“白天在城里打工,晚上回家吃饭”,这样就能较多的减轻大城市的许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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