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与新加坡环境及水源部
关于在城镇环境治理和水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的
部长委员会会议(第一届)
新闻通稿
2007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与新加坡环境及水源部部长雅国(Dr. Yaacob Ibrahim)举行了第一届中新关于在城镇环境治理和水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的部长委员会会议。之前,两部曾于2007年7月11日在新加坡签署了《关于在城镇环境治理和水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决定在城镇环境治理及水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法律法规、技术与标准、管理经验与政策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并专门成立了部长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
会议回顾了中新双方为开展交流与合作所做的共同努力,展望了今后将要开展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达成了一系列共识:
1、中新两国在城镇环境治理和水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的部长委员会会议原则上将每年举行两次:一次在中国举行,另一次在新加坡举行。部长委员会会议由双方部长或副部长组成。新方建议第二届部长委员会会议在2008年6月23至27日新加坡水周期间举行。
2、中新双方业界人员的持续性相互交流将在部长委员会召开期间及之后开展,并作为部长代表团的随行人员参加双方举行的活动。组成人员将包括政府部门的官员(特别是对饮用水安全保障与污水处理方面有兴趣的市长、副市长等)与企业、科研机构、大学的代表等。
3、中新双方将开展的合作计划包括科研合作和工程合作两方面,近期的重点合作领域包括:城市水污染治理、饮用水安全保障、节水和再生水的综合利用。考虑从水专项确定的城市中各选择2个城市开展单一或综合内容示范项目,实行AB角竞争机制以保证最佳效果。中新双方都将对合作项目给予支持。
4、双方原则同意将新加坡胜科集团在张家港的水项目确定为中新水务合作示范项目。其它示范项目还在筛选之中。
200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