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与新加坡环境及水源部
关于在城镇环境治理和水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的
部长委员会会议(第一届)会议纪要
2007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与新加坡环境及水源部部长雅国举行了第一届中新关于在城镇环境治理和水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的部长委员会会议。工作委员会主要成员会见时在座。
之前,两部于2007年7月11日在新加坡签署了《关于在城镇环境治理和水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决定在城镇环境治理及水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法律法规、技术与标准、管理经验与政策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并专门成立了部长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
会议回顾了中新双方为开展交流与合作所做的共同努力,讨论了今后开展实质性合作涉及的具体原则,达成共识如下:
一、关于部长委员会及工作委员会会议
部长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两次:一次在中国举行,另一次在新加坡举行。部长委员会会议由双方部长或副部长组成。新方建议第二届部长委员会会议在2008年6月23至27日新加坡水周期间举行。
工作委员会会议将在每次部长委员会会议举行前召开。必要的情况下,工作委员会会议可以单独召开,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
二、人员交流
中新双方的持续性交流及访问将在部长委员会召开期间及之后开展,并作为部长代表团的随行人员参加双方举行的活动。参加人员由政府部门的官员(特别是对饮用水安全保障与污水处理方面有兴趣的市长、副市长等)与企业、科研机构、大学的代表组成,每次不超过20人,时间安排7至15天。
三、合作计划
中新双方的合作计划包括科研合作和工程合作两方面,合作领域包括:城市水污染治理、饮用水安全保障、节水和再生水的综合利用。考虑从水专项确定的城市中各选择2个城市开展单一或综合内容示范项目,实行AB角竞争机制以保证最佳效果。相关的城市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大学将参与合作。中方将从水专项项目安排和节能减排优惠政策方面给予支持;新方将考虑直接对示范工程给予补贴或对新方有关企业给予资助的形式进行支持。具体细节将在商谈具体的合作项目时进一步洽谈。
四、确定示范项目
双方原则同意将新加坡胜科集团在张家港的水项目确定为中新水务合作示范项目。其它示范项目还在筛选之中。
2007年8月28日
附件:
中新关于在城镇环境治理和水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的
部长委员会会议(第一届)参会人员名单
部长委员会
中 国:
汪光焘先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部长 (主席)
仇保兴博士: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副部长
新加坡:
雅 国博士:新加坡环境及水源部部长 (主席)
陈荣顺先生:新加坡环境及水源部常任秘书
工作委员会
中 国:
赖 明博士: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司长 (主任)
韩爱兴先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副司长
张 悦先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
曹燕进女士: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水务处调研员
陈 新女士: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科学技术司科研开发处副调研员
仝贵婵博士: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国际合作处主任科员
邵益生博士:建设部城市水资源中心、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主任,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新加坡:
邱鼎财先生:新加坡环境及水源部公用事业局总裁 (主任)
陈玉仁先生:新加坡环境及水源部公用事业局政策与规划署署长
曹瑞杰先生:新加坡公用事业局企业发展署国际业务主任
杨兆光先生:新加坡公用事业局先进水技术中心副主任
陈丽萍小姐: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企业部环境保护业务署主任
新加坡代表团其他成员
翁镇新先生:新加坡环境及水源部国际关系署署长
李美群小姐:新加坡环境及水源部环境及水务业发展理事、助理署长
潘丽春小姐:新加坡环境及水源部国际关系署高级国际关系执行员(区域合作)
傅琳耀先生:新加坡公用事业局企业发展部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