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规定》正式施行,为生态城的建设、发展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规定》从区域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行政管理体制等几个方面为中新生态城的未来勾画出蓝图。
亮点一 打造宜居生
态新城区
《规定》指出,生态城作为展示滨海新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的重要载体和形象标志,是一个主要承载城市功能的特定区域。在这个特定区域中,将实现一个城市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在清洁能源利用、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废弃物处理、城市绿化、道路交通、社区管理、文教卫生等方面积极吸收新加坡的成功经验,使之成为城市发展创新的典范。
亮点二 城建主打绿色环保
根据《规定》,中新生态城建设过程中将贯穿生态核心价值,即节能、环保、和谐、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循环经济理念。重点发展符合节能环保、循环经济要求的房地产、科技研发、服务外包、物流、创意、金融、商贸、会展、旅游等产业。
同时,生态城将在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推广绿色建筑体系、废弃物循环利用、水系统管理以及发展绿色交通方面有所创新。据介绍,生态城内的建筑将按照生态城管委会组织制定的绿色建筑标准和绿色施工标准进行建设;在废弃物处理方面,将采取管道运输方式收集废弃物;开发污水再生、海水淡化和雨水集存等水源,实行分质供水和循环利用,禁止将饮用水用于绿化、清厕、道路清扫和补充景观用水;推行公共交通优先政策,使公共交通成为生态城居民的主要出行方式。
亮点三 行政管理频频创新
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也是生态城建设中的一大特色。根据《规定》,生态城将构建“小政府、大社会”的体制格局,创新开发经营体制,实现政企分开。生态城行政审批实行一个窗口受理、集中审批、限时办理、跟踪服务制度,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形成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政府监管的城市管理运行模式和网格化、数字化的管理方式。
同时,生态城还将实行开发主体与管理主体分离,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是生态城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主体,按照生态城管委会的计划要求负责相关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并享有相应的投资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出让金政府净收益,应当用于前述设施的建设与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