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7年年底的一次内部讨论会上,赵进京就对郑州市2008年的房地产形势做出悲观预判。
顺延这一判断,2008年7月8日,赵进京公开呼吁政府救市,被称为“赵氏救市论”。随后,赵进京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引来一片非议。
与全国其它城市的情况一样,舆论和公众对政府的“救市”行为保持了高度的敏感。郑州市“17条”意见的出台,也引发很大争论。
尤其是作为17条意见中的第五条中所表述的,为了加快消化存量商品住房,郑州市、区政府将根据城市建设需要和住房保障需求,综合考虑区域、户型、价格等因素,优先购买市场上符合条件的已建成或在建普通商品房,作为拆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房源。
这被外界迅速解读为是政府要动用财政购买空置商品房,进而被认为是政府直接救房地产商的例证。郑州市政府随之被抛入舆论漩涡。
对此,郑州市房管局有关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这一条款,媒体普遍存在误读,在这一条中实际上是表示了两个意思,一是鼓励开发商通过让利寻求自救,“就是说,如果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愿意在同地段同户型房价的基础上做出降价20%的让利,可以将这些房源纳入到政府限价商品房的管理范畴中来,这将有利于开发商的资金回笼。”
当然,对于这一政策的可行性,该人士也承认,在政府并没有对让利开发商提出补偿的情况下,开发商的积极性更多的只能用企业社会责任来解释,“这更多是一种引导性的政策”。
而对于其中规定的郑州市、区政府优先购买一部分存量商品房的理解,该房管局人士告诉记者,主要是考虑到每年年初郑州市都和各区县签定了提供保障性住房的保障性指标,而这些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存在一个周期问题,所以,“综合考虑区域、户型、价格等因素直接从存量商品房中购买也是现实所需”。
目前,郑州市与各区县所签定的年度指标是,每个区县每年提供20套50平米左右的保障性住房。
然而,在上官同君来看,纵然是按照目前郑州市提出的存量106万平米(由于统计口径和统计方法不同,对于存量空置房的规模一直存在争议,此为郑州市房管局提供的数据)的规模来看,这样购买规模不足以化解开发商的资金困局。
但上官同君认为,“17条”当中还是考虑到了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困局。
“仅缓缴行政事业收费这一项,郑州市今年缓缴费用就高达25亿,相当于帮房地产开发企业间接融资了25个亿。”他认为,“这无异于大大缓解了他们的资金压力。是一种暗补。”
“17条”中规定,对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劳保基金、墙改基金等政府性基金,在开发企业作出缓缴书面承诺后,延缓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收取。
在郑州市方面看来,这更多是针对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保障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