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彦公司的杜兴威认为,收购价格应该遵循价值和供求关系决定房价的价格规律来制定,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对于商品房成本,则需开发商对外公开,并制定审查制度,防止房价“高估”,同时加强舆论监督。在这一方面可以参考重庆市的做法,重庆市的做法是一般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打八折、九折,甚至更低,但一般不会低过70%。收购的空置房在作为保障房卖出时要综合考虑到房子地段、户型等多种因素,“按质论价,分等定价”。但就目前情况来看,如果根据多数城市收购价低于正常商品房价格20%的下限来计算,不管是用于何种保障性住房,政府所收购的商品房投放入市场,很多情况是要贴钱的。
正弘置业副总经理王朴说,收购价格应以开发商的平均开发成本为考量依据,这样才能符合市场公平性。而转化为保障房的卖出价格建议参照成本价×90%左右为依据,中间的差价部分可以考虑财政补贴。
●实施难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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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院的刘社非常不看好这项政策能够顺利实施。她说,从道理上讲,政府收购开发商的空置房一方面可以快速增加社会保障性住房的房源(若政府来建设,多层住宅需要18个月,高层住宅则需要36个月,建房的周期较长);另一方面可以快速消化现有的空置房,减少资源浪费;还可以避免开发商的大批破产倒闭,实现多赢。但问题在于政府以什么价格来收购开发商的积压房子。若以现在的市场价格来收购,开发商肯定乐意,但政府高价收购再低价卖给低收入家庭之间的房价差价太大,政府无力填补,也不该拿公共财政让开发商解套。若以很低的价格来收购,则开发商一定不乐意,与其低价卖给政府,还不如开发商自己直接降价卖给消费者而快速回收资金更实惠。其实,在房价尚没有急速下跌到开发商无利可图甚至严重亏本也卖不出去之时,开发商是不肯大幅降价卖给政府的。因此,这项措施尽管设想得很美好,但在具体实施时则会难度很大。
河南中原地产的李明明说,政府收购市场的空置商品房,主要也是应对当前出现下滑的经济形势。但通过刺激商品房建设的手段有可能会再次推高房价。另外,收购空置房补充保障房是一个好的政策,但是实施起来却是比较困难的,一是收购价格问题,二是收购过程极有可能会造成政府权力寻租。如果不解决好这些问题,好政策也许只能成为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