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细则被业界称为是“平衡”得最好的措施,被认为最有可能在银行间推广措施,交行也表示这是在充分“研究”各项文件精神后的产品:银监会要求,除首次利用贷款购买自住房外,其余情形均继续严格执行原有政策。
而“改善型住房”,细则只字未提。
“保经济”东风下的转机?
“利好拖成利空,那还不如不救。”一家上市房企的营销总监私下抱怨道。在他看来,本来广州等地的房地产成交量正在慢慢恢复,但不清晰的措施出台后,反而使成交萎靡,购房者的观望态度更加明确了。虽然有些银行私下开了口子,“但救市救的是信心,模糊不清的措施只能使购房者更为迷茫”。
“这反映管理层内部对救市意见不一。”分析者认为。
从八九月份开始,各种关于房地产的形势分析、政策建议源源不断地到达决策者的案头。9月,有国务院有关部门列席的全国工商联组织的房地政策座谈会中,就“改善型自住房”曾给出相关建议。中央救市措施出台后,聂梅生就表示她是这样理解“改善型住房”的:“原先说的‘二套房’这个概念实际上并不确切,政府要重新定义‘二套房’的概念,分成投资买房和自住买房两种。如果是自住的、为改善居住条件而购置第二套房,根据新政策的条文,应该可以享受优惠。这也符合政府保民生的目的。”
但具体到如何实施,聂梅生没有给出更细致的解析。
此前有开发商向记者透露,从国务院住房管理部门传出的消息是:中央部委将拟定细则的权力交由基层单位,例如早前一刀切的房贷措施将由商业银行自行决定。而商业银行传出的声音也倾向于放开二套房贷。该开发商表示,在与一些商业银行进行座谈调研后,对方给出的信息是,“明确限制第三套住房,但对于处于某阶段的家庭,在一定时期内(例如婚后满六年)购入的第二套住房,将被认定为改善型自住房。”也正是由于有这种认识,开发商一度对中央的救市措施寄予厚望。
无奈银监会的一系列文件,将商业银行作决策的权力限制得几乎没有。早在10月底中央救市措施出台前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一位官员就曾向《中国经营报》的记者表示,中央政府尚未认为楼市处在大规模危机爆发的边缘。也正因为如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没有合适的理由,推翻并逆转自2005年以来中央政府的一系列针对房地产调控的紧缩性政策。这也成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现有房地产进行调整时不能突破的原则。
然而,事情似乎还远未到“盖棺”作结之时。
11月9日,中央突然开出了4万亿救市的大单。这种大规模的经济工作部署,通常会在11月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做决策,但国务院忽然提前了半个月宣布,并且十万火急地将1000亿新增投资分配到11部门。
在这次十项拯救经济措施中,有三处提到房地产,尽管扩大房地产内需主要是指“保障型”的安居工程,尽管有能力的发展商已经千方百计想触及保障型住房,但占据国内GDP比重超过5%的房地产还是决策者不能不顾及重点。那么,与房地产相关的政策这一次会有更大的突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