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在线3月2日消息:打着环保、安全和健康旗号的“绿色”概念正在风行,“绿色建筑”也成为了一种时尚。记者从2月26日的全区建筑节能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要在绿色建筑方面有突破性进展,今年7月前各市至少推荐1项绿色建筑或低能耗建筑试点项目报自治区建设厅。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建设厅将予以重点资金和技术扶持。
打造绿色建筑,不仅是单纯地追求绿化面积,也不仅仅是打造一座节能建筑,应该是在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同时,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并且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据了解,地方标准的《广西绿色建筑评价》(以下简称《评价》)也已于2月23日开始实施,“绿色建筑”如何评价,记者请参与起草标准的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的有关专家作了解读。
绿色建筑≠高成本
绿色建筑并不等同于高成本和高投入。“在起草地方标准时,我们尽量考虑以低成本实现绿色建筑的目标,”标准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副院长朱惠英说道,“而且标准中有很多能让老百姓享受到实在好处的条款。”
在一般人的理解中,房子是越大住得越舒服,但是“绿色建筑”追求的是在节俭的空间中合理设计,营造出居住的舒适感。《评价》中要求低层(1~3层)人均居住用地不高于43m2,多层(4~6层)不高于28m2,中高层(7~9层)不高于24m2,高层(10层及10层以上)不高于15m2。
此外,《评价》对建筑的通风和光照设计要求较高,例如要求合理设计住宅环境,以利于夏季通风,同时不应造成冬季风量集中而影响室外行走等。
今年年初,南宁市民族大道一小区曾发生过山体滑坡、压垮楼房的事故。按照标准,会发生此类事故的住宅不属于“绿色建筑”之列。《评价》第1条控制性标准便是“建筑场地选址无洪灾、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要求住宅区选址在无明显地质灾害威胁的区域。
小区太“封闭”不达标
[指标]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采用综合建筑,并与周边地区共享。
[解读]南宁市的曾先生居住在南湖公务员小区,小区四面都有围墙,陌生人出入必须在门卫处登记,他感觉这样比较安全,而且便于管理。但是令他感觉意外的是,《评价》中竟然要求住宅区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