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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以“塘”的名义填湖

时间:2013-02-25  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  作者:

 
李铁:被误读的城镇化 2013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
2013年4月29-5月5日 张家界城镇体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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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个面积300多亩的湖泊,在湖泊保护条例出台后,水面竟被填得只剩10多亩,原因竟然是没上湖泊“户口”,不在保护范围内。昨晚,有网友将这一“湖景房变图景房”列入公务员考试的试卷转交给该市水务局局长左绍斌。

昨日,武汉举行2012电视问政“期末考”最后一场,主题是让生活更美好。该市副市长胡立山、市房管局局长周玉珍、市水务局局长左绍斌、市环保局局长丁雨、市城建委副主任夏平走上问政台。

一段触目惊心的视频短片让以湖为美的大武汉蒙羞。武昌珞狮南路以东的芦湾湖在该市湖泊保护条例出台3年后,几遭填湖。这一现象曾作为2010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申论考题。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这一曾经湖光潋滟的300亩水面因为是“塘”不在保护范围。

水务局局长左绍斌说,2002年该市湖泊条例出台后,像塘、汊到底应否界定为湖没有定论,目前全市纳入保护目录的湖泊有166个,但像芦湾湖并没有被纳入目录,仍被视为塘,并未划定保护线。“目前,全市有这类塘6万多口。如要保护这些水体,必须要对原条例关于湖泊定义重新修订。”

现场一位市民代表痛心疾首,难道名录外的湖,就不保护了吗?如果还这样填湖,百湖之市就名不符实,“我不禁要追问,碧水蓝天的梦想到底还有多远?”

面对追问,副市长胡立山坦诚表态,只要是水体,都应保护。现在湖泊条例只保护大于150亩的湖泊,但在名录外的湖泊一定要分级考虑,有调蓄、生态功能的水体一定要保护好,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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