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区地表塌陷,甚至造成“走路死”“开车死”等惨剧。 8月14日,哈尔滨市南岗区辽阳街路面突然塌陷,4名路人坠入10米见方,深约10米的大坑,造成两死两伤;7月5日凌晨,长沙市湘江中路一路段突然塌陷,一辆经过的轿车躲闪不及,人车全部被直径约6米的巨坑“吞没”,造成车毁人亡……
地陷“人祸”甚于“天灾”
外表看似结实可靠的混凝土地面,为何会突然塌陷,而且往往一塌就会形成“吃人”“吞车”的数米深大坑?
武汉理工大学道路与桥梁工程博导杨吉新教授告诉记者,地面塌陷成因复杂,但抛开地质结构、极端天气等客观因素,施工不当往往是地陷的直接诱因。如工程基建中,“施工区没有做好截水措施,大量抽排地下水,就极易造成周边区域地下水位下降,发生大面积塌陷”。
他说:“地陷可分成自然塌陷和人为塌陷两大类。前者系地表岩、土体受地下岩溶发育影响向下陷落而成;后者则是因不合理开矿、工程建设等人为作用导致。 ”
记者在一些城市调查发现,大到北京、上海、武汉等大城市,小到一些中小城市和县城,其基础建设大多缺乏系统规划,地表反复被“开肠破肚”,造成地下管网错综复杂,后续管理维护无法跟上。一旦管线老化,渗漏水或暴雨冲刷土壤就容易出现塌陷。
国家安监局总工程师黄毅曾指出,一些城市建设过程中,对地下管网缺乏统一的设计和管理,因而造成一些局部的坍塌,甚至造成管路破裂和燃气泄漏,影响周边居民安全。
地陷高发或成趋势
市政工程往往管理复杂,职责不清,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发生事故,往往找不到责任主体。今年5月,江西抚州一女孩在人行道上掉入突然塌陷的渗坑,多处受伤。事后,包括排水、道路、电力等涉及部门纷纷认定自身没有责任,令她投诉无门。
随着城市高速发展,土地资源紧缺,城市发展将越来越多开发地下空间,因此引发地陷事故的概率也会大幅提高。专家认为,相关职能部门急需改变传统的“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管护”的建设观念,否则“防治地陷技术再好,也派不上用场”。
专家建议,控制城市地面塌陷,需坚持预防为先、重点防治、防治工程优化与强化监理三重原则,利用已掌握的智慧型城市的手段,及时发现并排查塌陷隐患,最大限度地杜绝此类典型城市人为灾害的再发生。
2011年4月26日零时左右,北京丰台区石榴庄路西口东侧200米处路面发生塌陷,一辆满载沙土的大货车途经此处时被“吞噬”,所幸车内两人被及时救出。图为抢险人员在塌陷路段进行应急抢险施工(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