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章巷17号,清末民初
千章巷23号,清末民初
程善坊2号,民国
南市楼2号,民国
升州路146号,民国
升州路160号,民国
升州路184-188号,民国
升州路216号,民国
嘉兆巷3号,清末
[保护]
为啥有的拟保护建筑还要迁移
确定保护就原地不动了?
原来的32处原地保护、16处迁移保护,新增的18处参照执行
在最初公示的48处拟保护名单中,汪永平教授表示,经过认真的筛选和论证,最终确定原址保护32处,迁移保护16处。
汪永平表示,这48处拟保护建筑是分散在南捕厅1、2、3号地块中的,“其中1号地块绒庄街、走马巷、泥马巷、踹布坊一带,整体建筑拆毁严重,拆毁面积占了28.2%,其中的拟保护建筑大多分散得很开。而2号地块,主要包括泰仓巷、南市楼、千章巷、程善坊一带,其中的拆毁面积达到9.2%,拟保护建筑除了泰仓巷比较集中外,其他都比较零散。而3号地块主要包括绫庄巷、评事街、老坊巷、大板巷一片,这里拟保护建筑最为集中,而且最为靠近甘熙故居。尤其是绫庄巷,这条长100多米的街道至今还保留了较为完整的清中期至民国时期风格,建筑、门楼和古井等基础设施保存也较为完整。因此,我们决定将1、2号地块中的一些零散的拟保护建筑,迁移到拟保护建筑比较集中的3号地块中,这样会更有利保护,而且可以让相对集中的拟保护建筑有一定的连续性。”
据汪永平先生介绍,昨天新增的18处建筑也将参照原址保护和迁移保护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操作。
迁移保护的建筑会不会受影响?
异地重建失去本身意义,也影响南捕厅整体风貌
但是现场的专家对其中的迁移保护忧心忡忡。衣志强处长表示,对这些老建筑进行原址保护是相当必要的,而且修缮也完全可以操作,但是迁移保护对建筑本身以及街区的整体风貌其实都是有影响的。“从文物的保护上讲,迁移保护是要将建筑包括院落等整体搬迁的,但是南捕厅4期中的许多老建筑都是木架结构,这些建筑这样操作困难相当大。如果将其拆散到异地重建,这就失去了本身的意义。而且迁了位置,这些建筑本身也不一定能与周边的整体风貌相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