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设施要向公共交通倾斜,城市将逐步设置公交优先信号系统,在绿灯时间上给予公交车辆以优先通行权。5年以内,全国大中城市的公共交通出行率必须达到出行总量的30%左右。昨日,针对日益拥堵的城市交通,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在全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上表示。
5年内公交准点率须达90%
建设部城建司副司长王凤武说,对任何城市而言,道路的拓宽速度永远赶不上机动车的增长速度,拓宽道路解决拥堵是不现实的,必须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下一步建设部的目标是,在5年以内,全国大中城市的公共交通出行率必须达到出行总量的30%左右。
王凤武解释说:“城市道路设施向公共交通倾斜,就意味着对非公共交通给予限制。
对无效或效率很低的非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尤其是个体化的出行方式,从时间和空间上给予约束。“他进一步阐述:路权是全体市民的路权,路权的分配是按照出行人数而不是出行车辆进行分配。举例来说,从空间上,一辆公交车应占有60辆小轿车所占用的空间才合适;从时间上,60人等一个红灯和一辆车等一个红灯显然不公平。为此,今后建设部将逐步科学设置公交优先信号系统,合理配置交叉口信号配时,在绿灯时间上,给予公交车辆优先通行权,减少其在交叉口的延误。
世界银行在会上提供了一组数据:北京二环至三环之间的干线道路上,高峰时车辆的平均速度,已经由1994年的45公里/小时,下降到2005年的10公里/小时以下,已经低于自行车12公里/小时。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指出,在北京这样的特大城市,2010年其建成区内,要避免一条公交线过长的现象,任意两点间的公共交通可达时间不得超过50分钟。在2010年内,各城市公共电汽车平均运营速度要达到20公里/小时以上,准点率达到90%。
用经济手段调控道路是必然
王凤武还表示,类似伦敦的“交通拥堵费”的做法,实践证明会起到缓解交通的作用。但目前为止,建设部还没有这个打算。他介绍说,通过经济的手段调控交通,有很多措施,比如收取拥堵费、提高中心地段停车费、收取高额燃油税等。我国目前还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但采取行政或经济的手段,调控城市有限的道路空间,是可行的也是必然的。现在不实行,但这是发展方向。
目前我国公交出行的分担率平均不足10%,特大城市也只有20%左右。
公交车速越来越低,居民对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的不满意率达70%。
2003年,全国因为交通拥堵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2500亿元,相当于当年GDP的2%。这些经济损失,相当于少建了500公里的地铁。
目前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总计440公里,仅相当于英国伦敦1个城市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