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您的位置:首页 >>专题 >>房地产·中国 >>热点聚焦 >>
 
开发商称房价不会下调 “十一”恐引发抢房潮

时间:2007-09-29  来源:大洋网  作者:佚名

 
李铁:被误读的城镇化 2013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
2013年4月29-5月5日 张家界城镇体系规划
难题与对策:城镇化的路径选择 长沙天心城市设计
 
分享到: 更多

房价

第二套房贷利率提高后的月供增幅

北京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增0.18%

地产信托规模8月激增5

加息关头万科金地再融资仍受追捧 市场长线看好

杨少锋:银行成中国房产泡沫最大推手

热点讨论:让京津成为无工业污染的生态环保城市

点击进入论坛>>

房地产信贷政策调整 首付提至四成利率提高一成

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最低首付分别提至50%45%

房贷新政出台实施时间未明,恐引发十一抢房潮

本版撰文 时报记者 袁峰 乔倩倩 罗莎琳 田桂丹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27日晚联合发布通知,对房地产信贷政策重新做了调整,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要求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同时商业用房和商住两用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分别为50%45%,且商业用房贷款期限不能超过10年,贷款利率至少提高一成。

中农工建四大银行以及深发展、光大、浦发银行有关人士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目前仍未接到具体通知,因此房贷新政的实施时间还不明确。不过,业内人士表示,各家银行应该会抢在十一之前推出新政,否则将会刺激市民在十一抢房

新政 首付款随套数增加水涨船高

通知指出,商业银行应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且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对于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在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20%的最低首付比例,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继续执行30%的最低首付比例。

为了防范信贷风险,对于已贷款买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随套数增加大幅度提高,具体提高幅度由商业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管理相关原则自主确定,但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

另外,考虑到购买商业用房的投资性较强、经营风险较高,要求利用贷款购买的商业用房应为已竣工验收的房屋。商业用房购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期限不得超过10年,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对以商住两用房名义申请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原来的40%提高到45%,调整幅度小于商业用房调整幅度。

疑问

新政实施时间未定

国庆前还是国庆后大有文章

由于央行和银监会的联合通知中没有明确房贷新政的实施时间,让各家银行措手不及。据悉,各大银行昨日与总行进行密切沟通,商讨新政的实施时间。中行、工行、光大等各家银行均表示,尚未收到总行的正式通知。

光大银行广州 分行个贷部经理沈宇华表示,目前总行正在研究房贷的调整计划,预计国庆之后会将调整通知下发到各分行。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个贷部有关人士则称,分行尚没有接到有关通知,在正式通知下发前,对第二套房仍按照三成的首付比例提供贷款,大概国庆之后才会有调整。

不过,深发展广州分行个贷中心有关负责人分析指出,各家银行房贷新政应该会抢在国庆前出炉,如果在国庆后才实施,将极大刺激市民十一购买第二套住房,炒楼者更会抢搭末班车,从而进一步抬高房价,这显然与政策出台的初衷相违背。

第二套房难以界定

以个人还是家庭为单位没有标准

银行业内人士表示,之前银行在放贷时主要看贷款人的信用记录,基本上不会考虑是贷款人购买的第几套住房。因此,目前各家银行对第二套及第二套以上房贷的界定仍缺乏明确的标准,这也许会直接影响房贷新政的执行。

按照央行的说法,首套自住房是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购买的自住房,第二套(含)以上住房则是借款人利用贷款购买的首套自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沈宇华指出,监管部门只能提供总的指导性意见,具体操作的细节问题则由各行自行处理。

招行广州分行有关人士指出,他们目前都是根据央行的个人征信系统里的资料来判断贷款人申请的是第一套还是第二套房贷。也就是说,如果贷款人此前在个人征信系统里有过房贷记录,接下来的房贷将被视作第二套房贷。但对所谓的第二套房应该是个人购买的还是家庭购买的,目前各家银行也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标准。

不过,单纯根据个人征信系统来判断问题很多。比如,某市民因第一套住房面积偏小而购买大房子改善居住条件,其间向银行申请房贷时,如果执行第二套房贷的首付比例和利率,则有失公允。再如,如果此前的一套房贷已经还清,现在再贷款买另一套房,算不算第二套房?还有,按照央行现有的征信系统,只有当购房者向银行贷款后,银行才能从征信系统中查到该购房者名下有几套房,而目前央行的征信系统并未与房管部门的系统互通,银行并没有太多的办法判断一个人到底有多少套房子。

 


打印】 【网站论坛】 【字体: 】 【发表评论】 【关闭
更多关于 开发商称房价不会下调 “十一”恐引发抢房潮 的资料
· 发改委:一二线城市房价不会崩盘仍将上涨 [2013-07-29]
· 发改委:一二线城市房价不会崩盘仍将上涨 [2013-07-29]
· 各国破产城市:房价仅1美元 垃圾堆成山 [2013-07-23]
· 住建部专家:城镇化将致城市房价持续上涨 [2013-06-20]
· 蓝皮书:继续实施限购限贷防房价大幅反弹 [2013-04-26]
 
热点专题

资源型城市生态化转型道

进行中的“京津冀一体化

智能交通让城市发展更美

楼房坍塌,“快餐式建筑
行业人物.
学术论文
电子图纸
工程案例
丹佛艺术博物馆住宅
The Museum Residences是由美国著名建筑师Daniel Libeskind设计的。… [详情]
软件下载
考试信息
规划论坛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  指定合作网站   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  官方网站
主办: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CSUS)  承办:沃德高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Add to Google
Copyright ©2007-2009 CITYUP.ORG.All Rights Reserved. 
通信地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附楼312室(100835)
联系信箱:cityupcityup.org  传真电话:010-88585380
服务热线:010-88585610/11/12转803  QQ:325178919  325178913
版权所有: 都市世界-城市规划与交通网
京ICP备12048982号-3   京公安网备11010802020994号
关闭欢迎关注都市世界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