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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地产、链家地产等品牌公司认为繁琐的环节制约了资金监管。 |
2007年11月,房产中介再次响起“警钟”,而敲响此次“警钟”的主角是深圳“中天置业”的老板蒋飞,敲响这次“警钟”的初步代价是2600万元,由此引发中介行业再度开始关注资金监管的执行状况,从北京市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公布的各公司资金监管数量显示,自6月15日开始全面执行资金监管政策以来,成交最多的中介也仅有几十单,远远小于实际成交的总量。有业内人士透露,北京政府相关部门有召集各大中介对资金监管执行情况和未来形势进行讨论的想法。而针对“多事地带“的房屋租赁代理业务,日前,市建委再次重申提高房屋租金业务门槛。
资金监管政策推行不畅
业内人士这样透露,在深圳“中天置业事件”曝光之后,政府相关部门有召集各大中介对资金监管执行情况和未来形势进行讨论的想法。
从北京市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公布的各公司资金监管数量显示,自6月15日开始全面执行资金监管政策以来,二手房交易最多的中介也仅有几十单,远远小于实际成交的总量。而截至11月22日,有56家经纪和投资担保公司可以进行资金监管的交易,仅占2006年全部注册经纪公司的2%左右。可见,目前北京资金监管政策执行得并不顺畅。
而针对“多事地带“的房屋租赁代理业务,11月21日,北京市建委下发通知称,今后经纪公司要想开办房屋租赁代理业务,不仅要缴纳60万元保证金,还必须有三年从业经验等。早在今年5月份,中介行业协会就下发过该内容的通知,而对于此次重申,业内推测是受11月份深圳中天置业法人蒋飞涉嫌卷款事件影响。
据市建委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北京市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共2565家,而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的信息表明,符合租赁代理条件的机构仅有22家,占比不到1%。
北京中原三级市场部副总经理宫萍指出,部分中小中介不具备从事资金监管业务的资格,因此他们为了不受资金监管政策的牵制,会诱导客户放弃资金监管。而这样的“不配合”在很大程度上也制约政策的推进,目前这样的中介所占比例比较大。
环节繁琐制约资金监管
对于目前资金监管推进的困难,几乎所有接受调查的品牌公司,如中原地产、链家地产、伟嘉安捷等都认为繁琐的环节制约资金监管,即使在磨合半年后,因为政府没有新的举措,交易流程没有得到明显的改观。
宫萍指出,市建委规定通过经纪公司操作的交易都要在网上公示和签约,并且要求录入的交易信息需十分准确,如果上传后出现错误,需撤单并重新再次录入。又由于在各家银行设立的资金监管账户的操作方式和流程也不尽相同,不能形成统一的运作模式,这也会给实际操作带来一定麻烦,形成“一个银行一套流程”,使操作人员容易产生混淆,出现不必要的错误,耽误交易。
链家地产认为,由于资金监管后卖方取得房款的时间相对延后,导致少部分卖方放弃资金监管。如果下发新产权证与办结单的时间缩短,卖方对资金监管的意愿将会提高。
由于资金监管全面实施的时间不长,经纪公司、交易双方都需要不断磨合。目前链家地产和中原地产等公司几乎每个月都会将资金监管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上级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沟通,以期共同来推进资金监管。
从目前来看,买卖双方对交易资金监管的接受程度已大大提高了,伟嘉安捷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另据链家地产数据显示,消费者对资金监管的接受度也正在走高,目前链家地产约四成客户选择资金监管。
■ 租赁代理
房屋租赁代理市场良莠不齐
市建委重申提高房屋租金业务门槛
调查 部分中介仍违规从事租赁代理业务
11月27日,记者以业主身份来到西花市一家中介门店,询问是否可以进行房屋出租代理,该店一位马小姐立刻说“可以,我们公司做了很多”。
马小姐说,要做这种代理业务,给业主的租赁价格不能跟市场价比,如果在市场价是3500元/月,租赁代理就能拿到3000元/月,而且还要留出2个月的空置期。“高档公寓最多要求业主留3个月空置期,因为现在是淡季”,马小姐说,如果是旺季,他们几乎是“来房不拒”,而且差不多一周之内就能把房租出去。
随后记者又以房主身份来到广渠门附近的一家中介,该店业务员侯先生说,如果从12月1日开始代理,在1月15日才能给业主付房款,要除掉1个半月的空置期。当问到支付方式时,侯先生说,“你留一个银行卡账号,我们按期给你打款,是季付还是半年付可以商量”。
记者还随机询问了另外几家中介,几乎都表示“可以商量,房源好的话可以押”。而记者在北京中介协会网站上查询结果显示,这几家中介公司都不在市建委公布的有房屋租赁代理资质的企业名单之列。
揭秘 利用付款周期差异“圈钱”
“目前一些不规范的经纪公司对全程代理的操作方法是:对出租者实现月付房租、而对承租客户要求季付或年付租金,这样部分资金就会积累在中介手中,用于其他投资,一旦其他行业投资回报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就会出现资金链的断裂,最终将出现‘卷款逃跑’等局面。”链家地产副总经理金育松说。
还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小中介对于代理房屋,经常会采取“合作成单分账”出租,这给消费者带来更大的隐患。
比如一家中介从房主那里以全权委托方式拿下的房源月租1200元,他可能会把这套房源发给周边几家甚至几十家中介公司进行代理推荐,租金为1500元,如果其中某一家中介公司能为这套房源找到房客,那么他就可以赚取差价300元/月,而那家代理公司就赚取代理费,一般是半个月或一个月房租,750元至1500元。
这就有可能出现,房主最后发现他全权委托的中介卷走了房租,但是他的房子已经由另一家中介租给了房客,届时不但租金拿不到,连房子可能都没法马上要回来。
专题采写 本报记者 张家齐 杨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