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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协建议开征物业税 深圳比广州更合适作为试点

时间:2007-09-11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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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朱中一在博鳌房地产论坛上提出了7点建议,其中第一条是,建议加速推进物业税出台、减少二手房流转环节的营业税。

据国家发改委调查显示,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售价今年16月同比几乎都有不小的上涨幅度,部分城市甚至高达30%左右。  

发改委:或选部分城市作试点

针对房价高企等日趋激化的楼市问题,朱中一在博鳌房地产论坛上提出建议,包括加速推进物业税出台、减少二手房流转环节的营业税等。最近还有专家表示,国家应该尽快出台征收物业税的政策,在房子的持有环节上增加持有成本,抑制商品房的投机性需求,以缓解供求紧张的矛盾,从而达到抑制高房价的目的。

此前,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形势分析课题组也建议,选择部分问题比较突出的城市作为试点,尽快征收物业税。

广州房地产专家韩世同认为,之前广州有关部门也曾经讨论过关于征收物业税的政策,但到目前尚未有最后结果。他认为,对第二套以上的房产征收适当的持有税费是可行的。对于目前国情来说,拥有两套以上的住宅确实是属于一种较为奢侈的现象。如果要抑制过渡性的投资购房,就可以把税率提高,否则可以采用一种低税率的方式征收。

专家:深圳比广州更适合

不过,韩世同说,估计近期不大可能出台。他认为,如果有关部门要选试点城市,广州并不是最适合的。深圳更有可能成为试点城市。相比广州,深圳的房价更高、投机性更强,各种的矛盾都更为突出。

广州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志刚认为,征收物业税的问题有关部门会比较慎重。物业税作为一个新的税种,必须由全国人大通过才能征收。

赵律师认为,物业税与当前实行的土地出让金属于重叠收税,如果征收物业税,就可能会涉及整个土地出让金制度的改变。也就是说,如果按照国外的方法去征收物业税,就会出现通过降低土地出让金的方式降低业主购买商品房的成本,增加业主对房产的持有成本的结果。因此,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的时候会非常慎重,需要考虑目前市场上的各种问题。

观察税收政策能否遏房价?

有专家表示,税收环节的改革已经势在必行。尽快出台物业税,以增加物业保有环节的持有成本,将闲置房产挤向市场,增加住房供给。另一方面,减少房产流转环节的税收成本,如二手房营业税等。令售房人减少售房税赋压力,提高房产流转积极性。

韩世同表示,如果仅靠征收物业税来降房价,是不太切合实际的。抑制房价,需要各方面政策相互配合。他认为,要降房价,还需要从增加供应量源头去解决问题。

满堂红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龙斌认为,以物业税来抑制需求来降房价,成功的可能性非常小。

物业税和房价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两者之间没有直接关联。龙斌认为,在国外,征收物业税是在没有太多新开楼盘的情况下,保证房地产税收的一种政策。在目前国内尚有很大的开发空间,还有大量的土地可以增加新房的情况下,征收物业税其实并非是一项必须的政策。

他认为,就算征收物业税,得益最大的应该属于国家财政。只会越来越加重消费者的负担,过去的二手房营业税也已经证明了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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