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大都市带组织机构可以促进中国市制改革
由于大都市带是一种经济中心地带,各城市之间主要是以统一的市场为纽带紧密联系在一起,只有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大都市带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大都市带组织机构在其中所起的作用不同于现行的政府机构,它是“舵手”,而不是“划浆手”。
它主要是通过制定法津法规来营造一种良好的宏观发展环境。大都市带组织机构的建立从很大程度上可以改变市管县的体制,促使政府机构成为“舵手”。同时,中国市制改革可以为大都市带组织机构的建立奠定良好的微观基础。因此,笔者认为,中国市制改革与大都市带组织机构的建立有机结合,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必然趋势。
(2)建立大都市带组织机构可以协调城市间的分工与合作
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大都市带内各经济主体间存在着非合作博弈,完全没有约束时,各经济主体不会达到经济利益最大化,此时的“纳什均衡”不是最优博弈。大都市带组织机构就是通过经济的、行政的等手段,创造一种制度。这种制度大大增加了信息的对称程度,减少了交易成本,将大都市带内各经济主体间的非合作博弈转化为合作博弈,从而加强了各经济主体间的分工与合作。
从复杂大系统理论来看,大都市带作为一个复杂大系统,其内部各子系统,诸要素繁多,子系统和子系统之间,子系统和要素之间,要素和要素之间关系错综复杂。微观上各要素的运动呈无序状态,宏观上又遵循着某种规律,呈现一种有序。大都市带组织机构就是把握这种规律,通过自组织作用,使微观上的无序向有序转化,就象将各方向的力使向同一方向一样。
(3)建立大都市带组织机构可以发挥大都市带和各级城市的功能叠加倍增效应
“叠加倍增效应”是由孙志刚先生基于系统论的观点提出的,就是城市功能从单一功能向多功能的发展过程中,在已有的功能上又叠加上新的功能,使城市诸功能构成一个统一整体,以整体的非加和性的特点极大地增强城市功能的能量,使诸功能优势互补,产生出倍增效应,即实现“ 1+1>2”的效应。例如城市信息产业的发展,对其它各产业起到渗透作用,不仅是对信息产业本身的提高,而且促进了其它产业的发展,这就是叠加倍增效应。
目前我国的城市一般都功能单一。拿经济比较发达的上海来说,建国时功能的综合性超过香港,即使是十年前,它的轻工业、制造业在全国也是举足轻重的。但现在这些优势早巳丧失殆尽,凤凰自行车、金星彩电等当年的名牌产品在苦苦挣扎。功能的单一制约了经济的高速发展,被高综合性功能的香港远远甩在后面。
在我国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途径就是建立大都市带。比如在大上海大都市带中,上海是经济、贸易、金融、信息中心,由于扩散作用,目前劳动密集型经济和一部分服务型行业有外迁的趋势;而苏浙一带的乡镇企业十分发达,但很分散,形不成规模效益。如果将上海外迁的劳动密集型经济中的技术力量与苏浙一带的乡镇企业低廉劳动力有机地结合起来,并充分利用上海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形成大规模的乡镇信息平台,这样从整个大都市带来说,叠加倍增效应得以发挥,对上海和苏浙来说,叠加倍增效应也发挥出来。这一效应的发挥也应依靠大都市带组织机构的协调以形成各城市间的合作博弈。
四、大都市带组织机构的设想
借鉴国外大都市带组织机构建立的经验,结合中国具体国情和生产力发展状况,笔者提出三种组织机构模式:
1.行政型为主,经济型为辅的大都市带联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