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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社会的法与秩序:俄罗斯现象

时间:2010-08-04  来源:互联网  作者:

 
李铁:被误读的城镇化 2013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
2013年4月29-5月5日 张家界城镇体系规划
难题与对策:城镇化的路径选择 长沙天心城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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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转型社会就是从原来的中央指令型的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众所周知的包括中国、越南、俄罗斯及东欧。"转型"最初是一个限定很狭窄的概念,指的是经济的转型(transitional economy),后来才逐渐扩展到涵盖经济之外的众多方面。不过,国际上也有少部分学者不赞成"转型"这个提法,认为它体现了单一"目的论"(teleology),预设了仅仅一个固定和明确的终端目标。而在现实生活里,并不存在着这样的一个目的地。从前实行中央指令型经济体制的社会,并不都齐齐奔向该目的地,最终呈现一样的结构和面貌。这派研究学者争辩说,那些众多的原计划经济体制的社会朝什么方向演变,是多元的自然过程,无人可以预设单一目标。因此,用"转型经济"统一称谓它们,误导多多。 这种批判有合力的要素。但目前还找不到丝毫不带偏见、同时又为大家普遍接受的称谓,我也只好暂时随大流,用"转型"这个指称符号。

中国的转型从1970年代末到1990年代末为止,已经有二十年的时间了。前苏联东欧那一大片国家的转型,迄今也有十年了。套用一句俗话,中国二十年的转型经验,以及前苏联等许多国家十年的经验,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显得很短暂。但是对我们当代的人来讲,对于所有关心转型问题的学者和公民们来说,它们提供的正面的经验和反面的教训,仍足以使我们在这个时候能进行一些清醒的总结和判断。而如果让总结和判断能够具有启迪的意义,一定要在比较的基础上作出。如果单看一个国家,它所显示出来的问题的深度以及问题所蔓延的广度都会让你很难把握。从比较的基础上进行不拘一格、不带成见的审视,这些问题所包含的现有的意义和潜在的意义才能得到更充分的展露。

在今天的报告里,我将特别集中在一个很基本的关节点上,就是转型社会中的法与"秩序"问题。我们中国人对"秩序"的理解是比较简单的,通常只是指社会治安、街道上的状况之类。英文中的"秩序"(order)的含义则深厚得多,强调的是结构化的政治和社会关系(structural relations in politics and society)。我在报告中对"秩序"的使用是基于这个意义上的。以下凡是涉及到重要的概念我将提及乃至使用英文,因为一些重要的概念常常引发很多很深的问题,但很多的中文的翻译本身是误导的。对于我们研究法学的人、研究法哲学的人、研究法社会学的人,特别是研究很基本的宪法以及合同法等等的人来讲,要精确地理解这些概念本身的含义,应该是一项基本功。

影响巨大的一个概念框架 从1980年代早中期开始,一些深刻的经济的或社会的变化在前苏联和东欧等国家展开。而且,到了这个时期,中国改革的趋势也越来越深化。在国际社会科学界,学者们力求找到一个新的理论构架,因为所有发生在这些国家的那种种的现象已经超出了原来西方那些成熟的(received)理论构架范围,那些成熟的理论构架无法解释从1980年代早中期从这些社会里面出现的日见明显的经济现象、文化心理现象、宗教现象和政治现象。在为着应对新的形势发展而不断涌现出来的各种理论尝试中间,有一个概念构架影响最广泛,很多人都不会生疏,那就是civil society versus the state理论。对civil society的翻译至少有三种:公民社会、市民社会、民间社会。这三种翻译各有长处,但没有一种是精确和完整的。大家知道,civil是很多重要概念的限制词或字根:civilized──受过教化的和有教养的、civilization──文明、civility──文明性或文明的状态。还有密切关联的诸概念如civil law──民法、 civil court──民事法庭、civilian──文治的或平民的,等等。所有这类文明化了的社会状态或社会制度,都与法律对人类群体的调节和规约有关。用十九世纪末英国著名法学家John Westlake的名言来概括,就是"没有一个人类社会可以无法,没有法就没有社会"。但是以上"公民社会"、"市民社会"、"民间社会"三种翻译都没有完全把civil中的深层含义揭露出来。versus是指against(对立),一种对立的关系。civil society versus the state(我们暂且将它译作"公民社会对抗国家" )这个理论框架是强调:在转型社会里,原来的那个无所不在、无所不管的国家机器在缩减。很多以前由国家自己去干预、自己去做的事情,正在放开。这种放开在有些情况下,是自愿做出的,有些是在形势的要求下不得不然。这个理论架构的含义是,如果要让civil society增长,必须要求国家涵盖的各个领域收缩,国家的力量下降。因为这两方之间的关系是零和关系,一个强大的无所不在的国家必定意味着civil society是受压抑的,社会领域里就不可能有常态的civilizing和civilized activity(文明化的活动),比如法治、个人的尊严、私有财产的合理保障、社会的和平安定、人民的自由、文化领域的自主、个人的创造活动、新的观念和新的尝试办法层出不穷地涌现出来、非常好的从事上述社会实验的条件和机会等等。要想有这样一种社会生活的状态,前提必须是the state的缩减和衰弱。这就是那个理论构架的基本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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