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在建造、使用和拆除的全寿命周期中需消耗大量能源。按照国际惯例和我国的建筑节能要求,建筑能耗主要指建筑运行过程中,空调、采暖、热水、炊事、照明、电梯等方面消耗的电力、煤、石油气、煤气、天然气等能源资源。
据统计,世界各国全社会建筑能耗占商品总能耗的比重约为1/3,而我国的比例也高达27.5%。我省的建筑能耗约居全国平均水平,15亿㎡左右建筑每年消耗标煤高达2000多万吨。随着城镇化不断加速,每年还将有6000万㎡新建民用建筑投入使用,加上人民群众对建筑舒适性的要求不断提高,我省近几年的建筑能源需求呈现加速增长趋势。
建筑能源的大量消耗给自然资源、环境以及社会经济带来沉重负担。一方面,占较大比重的不可再生矿物质能源由于持续消耗,储量在不断下降,其燃烧过程中亦排放出大量温室气体和废气,给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同时,由于传统建筑的保温隔热性能差、耗能设备效率低、能源使用管理粗放等原因,建筑能耗的损失和浪费占到建筑运行总能耗的50%以上。建筑能源的消耗及浪费,使自然资源承受不了,生态环境容纳不下,社会经济负担不起。因此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减少建筑能耗中不可再生矿物质能源的比重,减缓其日益快速增长的趋势。这是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对建筑节能应引起高度重视
由于建筑能耗在空间和时间分布上呈扁平分散状态,不像工业能耗较为集中,单体建筑能耗往往不容易引起注意,加之建筑节能新技术不为人所熟悉,人们对相关概念接受程度低,造成当前建筑节能工作的受重视程度远低于工业节能。实际上,降低我省单位GDP能耗标准,相当一部分潜力在建筑节能。因为湖南的工业结构以重化工、高耗能为主,工业节能的成本是比较高的,而建筑节能尚处于发展初期,节能潜力很大,边际效益明显高于工业节能。
建筑节能,就是指在保证居住建筑、公共建筑正常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开源与节流并举,一方面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能耗中的比例,另一方面减少终端设备的能耗损失和浪费。建筑节能不仅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亦是推进我省新型城市化建设,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发展目标,保障我省工业发展能源供应的重要手段。
作为降低能耗的重要途径,建筑节能日益引起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重视。《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和《湖南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都将建筑节能列为重要工作内容,提出了工作目标和要求。
在去年6月召开的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省委副书记、省长周强对全省节能减排工作做了重要工作部署,同时要求,要重点抓好建筑节能、节约和替代石油、余热余压利用等10项重点节能工程,强化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的节能管理,确保全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
当然,建筑节能的经济外部性决定了需要政府加大干预力度,特别是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并以完善政策、法律、制度和技术体系等基础工作为着力点,培育建筑节能市场,强化建筑节能意识,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的方向深入发展。
湖南建筑节能工作取得突破
十六大以来,我省建筑节能工作在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下,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夯实技术平台,逐步建立起了“省市上下联动,市州互相带动”的整体框架,形成了以贯彻实施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验收强制性标准为核心和主线的工作格局。
2005年底以前,我省还没有一幢节能建筑竣工。从2006年开始,全省建设系统不断加大对设计、施工、验收各阶段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监督管理力度,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率取得突破性进展,截至2007年底,全省已完成竣工验收的节能建筑1700万㎡(2007年完工1100万㎡),累计形成52.2万吨标煤/年的节能能力。
近几年来,我省建筑节能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
第一,加强政府监督管理,推动建筑节能工作整体、梯次前进。全省建设系统相继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了建筑节能各方主体责任,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加强法规建设,为建筑节能提供法制约束;加强监督管理,严把节能材料质量关,实施专项审批制度,加大对违规工程的处罚力度,并开展多次专项检查;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第二,构建技术平台,为建筑节能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贯彻实施国家建筑节能技术标准并编制适合省情的地方技术标准;开发并推广使用建筑节能软件;组建了省建筑环境检测中心、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等专业检测机构;开展了技术适用性调查研究和技术探索。
第三,加强市场引导,对企业和项目进行扶持。发挥节能服务机构作用,探索节能服务机制;开展了长沙市两馆一厅大型公建项目、长沙当代置业万国城MOMA住宅小区、邵阳华夏田园小区、常德广德花苑小区等多个项目的试点示范;培育建筑节能材料、产品产业,先后对余热废热利用技术、低温地板辐射供暖技术、地源热泵技术、生物质能源技术等进行了推广。
建筑节能,需要多方面努力
今年是我省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全面实施的第三年,也是“十一五”期间具有重要战略提升意义的一年。我们应努力的方向是:
第一,加大法规的宣贯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制定力度。包括开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加快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尽快建立适应我省气候特点的完整的建筑节能技术体系。
第二,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今年重点对岳阳、衡阳、郴州市区建筑节能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明年重点考核娄底、邵阳、益阳市区;2010年重点考核永州、怀化、张家界、自治州(吉首市)市区,并考核长沙市新建建筑节能65%试点情况,要求试点工程总量达到5万㎡以上。
第三,加快建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开展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调查。今年开始,根据能源分类计量和用电分项计量实施情况,按季进行能耗统计。每年对各类型建筑单位面积能耗排名前50%的建筑进行审计,对能效高的建筑按类型各选取不少于3栋作为标杆建筑进行审计。
第四,加强对建筑节能市场的培育和引导。监督节能材料的应用,建立公平有序的供求市场,培育技术服务市场,并建立相应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在建筑节能投入中的主渠道作用,同时拓宽建筑节能资金筹措渠道,积极利用和申报国家财政补助资金,并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及时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建立健全建筑节能技术管理体系。提高机构和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实施技术应用的制度化管理,加快技术评价的系统化建设。对不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工程项目,不得参加省内有关奖项的评选,也不推荐参加国家有关奖项的评选。从2008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均应载明耗能量、节能措施等信息。
第六,强化建筑节能工程的全过程监管。严格要求各项工程按照节能设计施工,对确需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由原图审机构备案后方可施工;严格执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政策文件;加强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和执法,对达不到节能标准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
建筑节能涉及每一个公民、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我们要广泛宣传建筑节能的重要性、紧迫性,宣传政府的政策措施,提高全社会的建筑节能环保意识。要充分调动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民营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促进建筑节能各项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