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省环保局牵头,会同省发改委等9个部门共同编制的《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生态环境规划》出台。
根据该《规划》,武汉城市圈要以构建“碧水、蓝天、青山、美城”生态格局为目标,用11年时间,分两个阶段将武汉城市圈逐步打造成人水和谐、绿色宜居、持续发展、生态文明的生态城市群。同时,增加氨氮、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三项开放性指标作为城市圈新的污染物控制指标,并增加了对农用化肥施用强度的考核要求等。《规划》中还提出,通过申请发行环保彩票和水环境专项治理债券,申请设立城市圈生态环境保护基金等多渠道的环保投融资方式,总投资5000亿元,建九大环保重点工程,带动城市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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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武汉城市圈生态环境规划:分两阶段落实
楚天金报消息 《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生态环境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最新出台。根据该规划,为实现“碧水、蓝天、青山、美城”的美景,武汉城市圈将分先建成环保模范城市群,再建成生态城市两阶段实施。
建立有机生态安全体系
规划提出了一系列推进城市圈环境保护的新举措。首先,根据城市圈各个区域生态环境要素、生态环境敏感性与生态服务功能空间分异规律,划分为3类9个生态功能区。其次,突出武汉作为城市圈中心的生态地位,建成“一轴、两翼,九区、十八脉、三十六湖库,生态节点、生态廊道、生态绿岛的区域生态网络框架,构成一个如同人体般可自我修复、内在循环、和谐共存的有机生态安全体系。
规划还确立了水环境总量控制总体目标,以优先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基础,调整和优化了城市圈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限制向具有饮用水功能的河段直接排水。并根据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严格程度的不同,将武汉城市圈划分为严格保护区(红线区)、控制性保护利用区(黄线区)、引导开发建设区(绿线区)。
设立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规划》率先将城市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纳入政府组成部门,设立城市圈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积极推动环保机构向县以下延伸,逐步建立覆盖农村的环境管理组织体系。
同时,建立体现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区域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建立并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制度、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绿色采购制度;率先改革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发行水环境治理债券
《规划》在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面,设计并归总了9大重点工程,共计459个项目,总投资约5128.5亿元。包括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水系、清洁能源、生态恢复与环境整治、生态家园、生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工程。涵盖了武汉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城市圈江湖连通工程、城市“冬暖夏凉”工程、城市圈节能减排工程等重点生态环境建设项目。
此外,通过申请发行环保彩票和水环境专项治理债券;申请设立城市圈生态环境保护基金等方式,建立多渠道的环保投融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