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有层次之分、阶段之别
在社会心理学家看来,人类幸福的源泉来自需求的满足。1943年,美国心理学家、社会学家马斯洛提出著名的需要层次理论,认为人类的追求具有普遍性而且有层次之分,并将之分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
“生理需要”是维持人类自身生存的基本需要,如衣食住行等是人类最原始、最基本的需要。丰衣足食就是停留在满足生理需要的幸福感。在生理需要得到满足之后,人就会产生“安全需要”,如避免职业病及事故,摆脱失业威胁、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人是社会动物,“社交需要”能够满足人们的归属需求,希望得到友爱等。“尊重需要”可分为内部尊重及外部尊重。前者指希望自己有实力,后者指对地位、威望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要”则是个人的最高需要,要求实现个人抱负,施展才能等。
“人类的幸福感来自对需求的满足感,受到客观社会条件的影响。”广西社科院研究员黄耀东表示,国民幸福感主要表现为一种主观感受,与住房、医疗、社会保险、子女教育、就业状况等物质因素密切相关,并以此为基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阶段性变化。
由于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客观存在,各地在建设国民幸福工程时必须根据当地实际,有层次、有步骤地展开,不断满足人们过上更加美好、幸福生活的新期待。
幸福感的高低如何衡量
中部曾有一城市把百姓“幸福指数”纳入官员政绩考核,当统计局将“幸福指数”公布时,83.81的高分却让不少当地官员和百姓认为自己“被幸福”了。不少网民惊呼:“在幸福中国的建设中,‘被幸福’可能是最大的不幸。”
那么,国民的幸福,谁说了算?幸福感的高低如何衡量?
演员范伟在出演《老大的幸福》之后得出结论:“幸福从来都不是给别人看的,也不是做出来的,而是内心真实的感受。”
“民众的幸福感只能是民众自己说了算,官员、学者、媒体说了都不算。”黄耀东表示,量化的幸福感指数只是衡量幸福感的一个方面或一种方法,不能完全代表民众的幸福感。
目前,衡量幸福感的指标较片面,而且不同国家、不同学者选用的指标不一样,心理学家偏重心理因素,社会学家偏重社会因素,经济学家偏重经济因素,由于选择标准不同,所以无法测试出准确的幸福感。
由美国芝加哥大学社会学教授奚恺元设计的幸福感指标,包括生活满意度、心态和情绪愉悦程度、和谐程度等三类主要指标,人情味、交通状况、医疗条件、教育质量、自然环境、房屋价格、物价水平等,成为衡量幸福感的重要指标。
专家认为,度量幸福不应当是一些指标的简单堆积。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不同,条件与基础不同,人们对幸福的诉求也会不同。幸福指标应结合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际制订,最终由百姓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