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物资供应仓储设施
第1条 (灾后评估)物资供应仓储(区)重建规划应首先对原有仓储设施的损毁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1. (原则)规划应充分利用原有物资供应仓储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并妥善处理危险设施,杜绝次生灾害的隐患
2. (方法)评估应包含以下内容:
l 物资评估原有储存物资的安全情况与可利用情况评估:尤其是危险品仓库物资的妥善处理;
l 工程地址条件评估:原址应能满足直接建设条件,或经过常规工程抗震加固处理之后可实施建设,且无次生灾害隐患;
l 交通条件评估:外围道路通行条件良好,尤其是铁路、高速公路等原设施所依赖的重要交通设施;
l 建筑质量评估:建筑相对结构稳定,围护结构完整;
l 生产条件评估:工艺流程设施、生产设备完好程度、人员组织情况。
第2条 功能需求:
1、(原则)根据震灾地区的现实情况,结合仓储用地需要存放的物品,将仓储用地分为生产仓储、生活仓储、重建物资仓储三大类。
2、(方法)
l 生产仓储功能主要包括:煤炭、柴油等
l 生活仓储功能主要包括:食品粮食、日常用品等
l 重建物资仓储功能主要包括:汽油、水泥、砂石、钢材等
第3条 (规模):
1、(原则)根据灾后急需各种救灾物品、重建材料以及相应的生活生产需求,结合仓库库区的选址,合理确定城市的人均仓储用地面积和占城市用地的比例;根据仓储所储藏的物品性质、物品数量,结合物品出入库的频率,合理确定各个仓储用地的规模、面积。
2、(方法)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用地建设标准GBJ137-90》中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得出通常的城市人均仓储用地约为2平方米/人,结合近期灾区虽然临时性仓储的需求量较高,而永久性仓储用地的建设需要放缓,所以建议人均仓储用地可以降至约1-2平方米/人。
第4条 (选址布局)重建及新建物资仓储设施的用地选址和规划布局应满足近期灾后重建的需求,并符合长远发展需要。布局合理、协调,运行高效,并符合抗震防灾要求以及相关规划建设标准规范。
1. 物资仓储用地选址
1.1 (原则)物资仓储用地选址应该以需求为导向,重点从服务对象分布、存储物品品类、包装、存储量及波动系数、环境要求、交通条件、地质条件等方面,结合地方产业发展战略、供应链产业聚群要求、城市规划、配套设施、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确定用地地点。
1.2 (方法)选址应考虑以下条件:
l 场地条件:
选择地势较高,地面平坦,有一定坡度并利于排水;大、中型仓储用地应设置在百年一遇洪水位之上,特种仓储用地应设置在200年一遇洪水位之上。
l 地质条件
——仓储用地应有较高的地基承载力。
——地下水位不宜太高。蔬菜仓储的地下水位与地面的距离不小于2.5米;以地下室作为食品和材料储藏的仓储用地,其地下水位应距离地面4米以上。(这里的地下水位是指常年平均地下水位)
l 环境条件
仓储用地沿河和沿海布置时,从功能和景观上对城市环境都会造成一些不良影响,应紧凑布局,不应侵占城市生活岸线,更不能对河流或沿海造成污染
l 交通条件
仓储用地应在高速公路、机场、港口、城市主干路及铁路专用线与铁路干线附近选址,。
l 危险品仓储
——危险品仓储的选址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编制专门的选址规划,报规划、消防、环保部门审定后才能确定最后的选址。
——居民密集的住宅区、附近有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易对商品有腐蚀和污染影响的工矿企业等不应选作仓储用地。
2. 物资仓储用地布局
2.1 (原则)仓储用地布局应根据选址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和服务客户类别、仓库使用功能、存储特性、拣选模式以及作业流程、防火要求等因素,做到布局紧凑、合理、高效、安全,提高土地利用率。
2.2 (方法)仓储用地布局应遵循以下方法:
l 相对集中:
同类仓储用地宜集中布置以提高货物运送效率,降低成本。只有当供应区域较分散难以集中设置时才可分成几个仓储用地进行布局。
l 就近服务
应根据所储物资的供应范围和对象按就近服务的原则来确定具体布局。
l 便捷交通:
为保证货物迅速、便捷地抵达目的地,仓储用地应有良好方便快捷的道路与高速公路、机场、港口或城市主干路直接连通,以铁路运输为主的大型中转仓库应有铁路专用线与铁路干线相连。
l 安全防护
(1)仓储用地的布局要符合防火与安全的规定,应保证建筑和各项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并应设置消防通路。
(2)与居住用地之间的卫生防护带宽度,是指相距最近仓储建筑边界至居住用地内建筑边界的距离。疗养院、医院、高新技术园区等设施和机构的环境质量要求比一般的居住用地更高,应进一步加强卫生防护措施。
(3)石油库选址应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确定安全距离。